2012: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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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2006 年是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元年,2012 年堪称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元年。

 
2006 年之前,“企业要不要履行社会责任”在中国还是比较有争议性的话题。2006 年作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元年有三个重要标志:一是,2006 年元月份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五条要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二是,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倡导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种组织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和谐构建;三是,温家宝总理对国家电网首份社会责任报告作肯定的批示。上述从法律、党的纲领和中央政府三个层面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问题予以明确的肯定。从此,企业要不要履行社会责任已不再是一个争议的问题,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开始得到普遍的认同。在这个意义上,2006 是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新起点,被称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元年。
 
过去六年之中,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形成了政府引导,行业协会推动,社会促进和企业积极行动的良好发展机制;二是,企业社会责任由仅仅做社会责任报告转向采取各种形式的与各个利益相关方全面沟通;三是,企业社会责任由原来企业自发的行为,开始转变为企业系统的战略性的行为,由自发实践开始转向系统管理实践。这期间,在国务院国资委(简称“国资委”)的系统指导和积极推动下,中央企业在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和探索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有效路径方面,发挥了先锋和表率作用。
 
今年以来,国资委在推社会责任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今年二月国资委研究局召开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指引研讨会,拟于今年发布《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指引》,将社会责任管理课题作为下一步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推动重点,将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向纵深推进;三月国资委将加强社会责任管理作为中央企业管理提升十三项专项内容之一;六月国资委开展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提升培训活动,国家电网、中远集团和中国移动三家中央企业在会上交流了开展社会责任管理的经验和体会。
 
同时我们还看到,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发布了《中国工业企业社会责任指南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协会在其最新发布的行业社会责任报告中也明确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社会责任管理。这些预示着中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工业行业等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先锋企业和行业开始进入到社会责任管理新阶段,因此,我们可以将2012 年视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元年。
 
所谓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是指有目标、有计划、有执行、有评估、有改进的系统性开展社会责任实践的活动。它要求企业把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完全融入一个企业的运营过程之中,融入到每个管理职能中,融入到每个员工的日常工作中,直至融入到公司文化,公司使命和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中,达到提升企业经营理念,转变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共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