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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印度议会财政常务委员会对印度《公司法》的修改案进行了草拟,其中一条修改建议将企业社会责任强制化。若此修改法案得到通过,企业社会责任将在全球首次成为强制性的行为。
该条修改案规定,资本净值超过50亿卢比、或年营业额超过100亿卢比的印度公司应将其三年平均净利润的2%用于从事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专款。
这项修改建议首先引来了印度政府内阁组的反对意见。
内阁组认为,这种做法就如同向寺庙捐香火钱以祈求宽恕罪行。不但如此,内阁组还认为这种做法只会培育出一个腐败的系统,放任政府高官将黑手伸向公司。
印度计划委员会成员阿伦·迈拉(Arun Maira)表示:“强制化企业社会责任无异于让某人向寺庙施舍一笔钱来获取它的宽恕。我们认为,强制化企业社会责任将适得其反,代价则正是让企业失去社会责任心。如果一个体制向他们有所索取,他们必然在此体制内有所放任。他们可能将会对工人采取减少薪金、非透明管理或非公正对待的做法。我们当然希望企业对整个体制和社会负起责任,为此,证券交易委员会已经为印度企业制定了一定的全球性标准,这才是正确的实现途径。”